变电站(换流站)厂界噪声如何监测??
根据 GB 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在无雨雪、无雷电,风速小于 5m/s 以下的天气,对变电站(换流站)厂界环境噪声进行布点和测量。具体规定如下:
(1) 根据变电站(换流站)噪声源、周围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布局以及毗邻的区域类别,在变电站厂界布设多个测点,其中包括距噪声敏感建筑物较近以及受被测声源影响大的位置。一般情况下,测点选在工业企业厂界外1m、高度1.2m 以上、距任一反射面距离不小于1m的位置。
(2) 当变电站(换流站)厂界有围墙且周围有受影响的噪声敏感建筑物时,测点应选在厂界外1m、高于围墙 0.5m以上的位置;当厂界无法测量到声源的实际排放状况时(如声源位于高空、厂界设有声屏障等),应按厂界外1m、高1.2m的要求设置测点,同时在受影响的噪声敏感建筑物户外1m处另设测点。
(3) 当变电站(换流站)厂界与噪声敏感建筑物距离小于1m时,厂界环境噪声应在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室内测量,并将标准限值减10dB(A)作为评价依据。 室内噪声测量时,室内测量点位设在距任一反射面至少0.5m以上、距地面1.2m高度处,在受噪声影响方向的窗户开启状态下测量。
(4) 变电站主要设备噪声,通过建筑结构传播至噪声敏感建筑物室内,在噪声敏感建筑物室内测量时,测点应距任一反射面至少0.5m以上、距地面1.2m、距外窗1m以上,窗户保持在关闭状态下。被测房间内的其他可能干扰测量的声源(如电视机、空 调机、排气扇以及镇流器较响的日光灯、运转时出声的时钟等)应关闭。
信息来源:《输变电环保典型问题沟通手册》 中国电力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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