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变电工程执行的噪声标准?

输变电工程噪声执行标准包括声环境质量标准、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输变电工程运行期变电站和换流站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执行(GB 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排放限值见表4-1;变电站和换流站及输电线路周围、声环境敏感建筑物噪声执行(GB 3096 —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标准限值见表4-2;输变电工程建设期建筑施工噪声执行(GB 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排放限值见表4-3。

注 表中所列声环境功能区类别划分如下所述:

0 类声环境功能区: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1 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2 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3 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4 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 4a 类和 4b 类两种类型。 4a 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4b 类为铁路干线两 侧区域。

信息来源:《输变电环保典型问题沟通手册》 中国电力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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