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电线路走廊应视为受控环境还是非受控环境??

IEEE C95.6标准明文指出:“电力线路走廊对公众来说,一定程度上界于受控和不受控环境的定义之间”。其中,“公众的活动可受一定的限制,但是为了公众的利益,通常是允许公众进入的。因此,本标准对线路走廊以外区域的公众,规定了5kV/m的限值;但是在线路走廊内,明确允许在正常负荷情况下,有一个中间的电场强度控制限值10kV/m。”该标准还明确指出:“如果电力线路走廊符合受控环境的要求,那么可以应用受控环境的限值”(即20kV/m)。C95.6标准同时说明:“在10kV/m的场中,约50%的对地良好绝缘的成人(身高1.8m)在同时接触到接地导体时,将经受痛感的放电。对身高更高的人,上述概率会增加;对较矮的对象则概率会降低,当人体对地不完全绝缘时,概率也会下降”。 线路走廊,在国外称之谓“right-of-way”(简称R.O.W)。针对线路走廊及通道选择问题,国际大电网会议36工作组曾于1986年提交了关于输电线路磁场的国际专题调查报告(36-01),指出:

● 调查显示,“线路走廊”的概念是普遍采用的,但该术语的确切含义和线路走廊的作用,在国与国之间差异很大。然而,总的说来,超高压输电线路“线路走廊”的所有权并不属管理线路的公用事业公司,并且是允许公众进入的。

●在所有国家,变电站和开关站都禁止公众进入。而对输电线路,在大多数情况下,电力公司保留了为检查和维修的目的,享有充分的进入权利;但一般国家都允许称之谓“土地平整”等基本农业活动。

● 在任何情况下,都注意到输电线路穿越许多英里原本可利用的土地。同时,允许利用这些土地也是经济上的需要。不过,所有国家都规定,在输电线的导线和住宅之间,必须保持一个安全距离,这通常意味着在电力走廊内不允许整天居住。但是,在某些具有拥挤人口的国家,国家法规规定,只要对输电线路导体保持一个安全的直接距离,就允许房屋存在于输电线路下方。在线路走廊的范围内,某些工业运营和改造活动通常是被许可的。 国际大电网会议的专题调查,证实了国内外高压输电线路“走廊”,基本上都是允许公众进入,或允许进行基本农业活动的。输电线路走廊作为“半受控环境”,非邻近居民区的线路走廊内最大允许工频电场强度控制标准定为10kV/m,也是国内、外普遍认同,并符合工程实际的。

信息来源:《输变电设施的电场、磁场及其环境影响》 中国电力出版社

照片: 
所属版块: 

添加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