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NIRP导则与IEEE标准对受控环境中的电场强度曝露限值有否实质性差异??
ICNIRP导则对50Hz职业曝露规定允许的最大电场强度参照水平(reference levels)为10kV/m;而IEEE 标准的受控环境中电场强度最大许可曝露水平为20kV/m。
表面看来,似乎两者有1倍的差异。实际上,两个限值的基本涵义是基本一致的。 如果仅从防止体内生物学有害影响的角度看, IEEE标准规定的受控环境最大许可曝露水平确实比ICNIRP导则所规定的职业曝露限值大一倍。但是,IEEE标准已明确指出,不论对受控环境还是非受控环境,环境电场曝露的最大许可曝露限值实际上并非受体内生物学有害影响的限定,而是按“在电场中直立的人碰摸到接地的金属物体时能避免令人厌恶或痛苦的接触电流或火花放电”来限制的。换言之,在避免生物组织中感应电场或躯体电流的意义上,ICNIRP导则与IEEE标准提出的电场限值均已含有足够大的安全因子,差异仅在于所取安全因子的大小不同。
IEEE导则规定,在受控环境中最大许可曝露水平限制为20kV/m。但该标准同时指出:此时,绝缘的人体碰摸到接地导体时,很容易感受到有痛感的火花放电(而不是接触电流问题)。在上述强电场中,工作者应适当地使用防护服、接地以及正确的碰触技术等针对环境电场影响的措施来防止有痛感的火花放电。 而ICNIRP导则针对职业曝露,在给环境电场在生物组织内感应电流的阈值赋予10倍安全因子,规定50Hz电场的参照水平为10kV/m的同时,明确指出:对特殊职业,在可排除接触带有电荷的导体产生的非直接有害影响的条件下,电场强度参照水平可增加一倍。导则指出,对工作人员的防护措施包括工程的和管理的措施以及个人防护措施。
由上述分析可见,ICNIRP导则和IEEE标准在制订受控环境中的电场曝露限值时的基本出发点是一致的,即限值的确定主要着眼于避免产生令人痛苦的火花放电。有鉴于此,两者均明确规定,在适当采用防护或接地等技术措施的条件下,受控环境中的电场强度最大许可曝露水平为20kV/m。 对于受控环境中的特种作业,工人在不可能触及接地导电物体的范围内工作(例如在绝缘斗臂车中进行带电作业的工人),IEEE未作出特定的限制。标准明确指出对上述特种作业,曝露限值可以超过。“上述条件下,可接受的电场强度曝露上限将按防止躯体表面产生电晕的要求来确定。裸露躯体表面的任何部分,超过30kV/m的曝露(未畸变场)估计是不会被接受的”。
信息来源:《输变电设施的电场、磁场及其环境影响》 中国电力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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