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O是如何评价ICNIRP导则的权威性的??

WHO指出:“ICNIRP已经公布了针对所有电磁场曝露限值的导则。该导则对已知的健康影响以及接触外部场中带电荷的物体时的影响提供了充分的保护。许多国家推荐的电磁场曝露限值完全类似于ICNIRP国际导则。”

针对一些人称ICNIRP导则未考虑长期曝露影响的说法,WHO指出“公众的电磁场曝露通过各种团体制订的导则、标准和法定的限值来调控。其中最重要的是ICNIRP国际导则和各种国家安全标准。导则的目的是避免所有短期和长期的曝露所致的已确认的危害,并在限值中引入很大的安全裕度”。

WHO于2003年再次强调:“人体曝露的国际和国家导则限值都是根据健康影响的研究结果,这些结果应是一致的、可再现的、被不同实验室所确认了的,已经验明对人体是有害的曝露水平,并包含了安全因子。该安全因子考虑了‘已确认影响’经过验证的阈值的不确定性。”WHO强调“这些处置健康保护的方法仍然是预防性框架的本质要点。”在此基础上,WHO指出“导则的科学基础不应该因为(随意性地)使用预防性框架而被破坏,从而支持武断地降低曝露限值”。根据上述基本原则,WHO指出“尽管ICNIRP导则依据的是对所有学科的全面复核,但其限值是用来防止短期曝露相关的健康影响。这是因为ICNIRP认为有关电磁场潜在致癌性的科学资料不足以建立定量的曝露限值”。

针对一些人称ICNIRP导则未考虑非热效应的说法,WHO明确指出“ICNIRP制订的国际导则是建立在对所有的科学文献(既包括热效应和非热效应)的细致分析的基础上,对RF能量全部已确认的危害提供具很大安全裕度的保护”。

在强调ICNIRP导则的权威性的同时,WHO指出全球标准协调的重要性,“如果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标准,或在一个国家内不同地区或不同人群有不同的标准,误解和恐惧也可能因此而增加”。

2002年10月,我国国家标准化委员会组织赴欧考察报告也引用了Repacholi博士的如下意见:“世界卫生组织目前完全接受ICNIRP的标准限值,虽然它还存在有待完善的地方,但它是目前较好的标准,希望中国能采用好的标准来管理电磁场。如果采用其它限值,则一定要提供实验数据和理由”。

信息来源:《输变电设施的电场、磁场及其环境影响》 中国电力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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